建筑资质申报材料有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24-10-31 13:54 浏览次数:
建筑资质申报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企业新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2.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以及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按照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3.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4.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照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5.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6.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7.企业遗失资质证书,需补办资质证书,按照遗失补办要求提交材料。
二、企业应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三、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四、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存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五、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六、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他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建筑资质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企业基础资料
资质申请表:详细完整,含电子文档。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确保有效期内。
企业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人员资料
身份证明与资质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
社保证明:主要人员申报前的社保承诺书以及凭证。
3.工程业绩资料
工程项目合同:近三年内承建的项目。
中标通知书:证明企业中标情况。
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工程完成情况。
4.技术设备资料
设备购置发票:证明设备所有权。
设备检定证书:确保设备良好运行。
5.涉及厂房要求的还需要提供厂房证明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6.财务资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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