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办理时技术装备如何考核
发布日期:2024-10-29 16:38 浏览次数:
具有与工程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这是衡量企业实际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随着工程建设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施工单位必须拥有与其施工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以确保施工质量和效率。
那么对于建筑企业办理资质相关业务时技术装备的审查要点:
1.须为自有设备:需检查设备发票单位是否为资质申报单位,以及设备名称、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以企业设备购置发票为准进行考核,其中申请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证明,所有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企业申请资质时,如对技术装备参数有要求的,除上传设备发票外,还应上传设备铭牌或设备说明书。
2.上级单位划拨的设备,需提供设备划拨证明。
技术装备部分如何填写?
1.机械设备总台数:指归本企业所有,属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它包括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
2.机械设备总功率:指本企业自有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列为在册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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