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如何延期?
发布日期:2024-08-28 11:42 浏览次数:
河北省目前已经正式发文资质拥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的企业需在资质到期前换领临时二级资质,换领的(临)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1年有效期内,企业应按要求申请延续,逾期未申请延续的,(临)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资产、技术装备、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专业***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注意事项:
1.三级资质换领二级资质申报路径: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部门选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点击换领升级,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注册地在石家庄(不含辛集市)、雄安新区,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片区等省级权限试点下放地区的企业在部门选择处选择对应地区,点击换领升级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申请。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向住建部申请办理,具体事宜以住建部要求为准,换领成功后,应及时申请将原相应三级资质注销。申请注销路径: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部门选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注销,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3.企业获得D2(临)资质证书后,在1年有效期内,该D2(临)资质证书上所载资质不得办理除注销、延续以外的其他资质认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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